考博复试科目 |
复试由招生院系安排,时间一般在4月上、中旬。
复试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申请人应向复试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备注:
1.其中拟招本院硕博连读生5名。各专业拟招生名额见备注,剩余名额在全院范围内调剂。均为全日制脱产学习,法学院不提供参考书目和往年试题。
2.01本专业3个方向 拟招生合计2人 。考生须具备法律学专业学位。同等学力者须在法学核心期刊上发表四篇以上论文。
3.02复试比重和要求同其他专业;报名时只填报专业,不报导师,待有初取资格后通过双向选择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