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博复试科目 |
复试由招生院系安排,时间一般在4月上、中旬。
复试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申请人应向复试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备注:
1.其中拟招本院硕博连读生5名。各专业拟招生名额见备注,剩余名额在全院范围内调剂。均为全日制脱产学习,法学院不提供参考书目和往年试题。
2.01本专业5个方向 拟招生合计6人 。各招生方向均 不接收在职攻读法学博士研究生学位的考生。
3.02考生须具备法律 学专业学位。同等学力者须在法学核心期刊上发表四篇以上论文 。
4.03复试成绩占总成 绩的50%,其中攻博研究计划 占总成绩30% ,面试及研究成果等占20%;
5.04报名时只填报专业,不报导师, 待有初取资格后通过双向选择确 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