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士生方向 |
1 . 城乡社会学
2 . 组织社会学
3 . 社会学理论
4 . 社会发展与现代化
5 . 人口社会学
6 . 社会统计学
7 . 法律社会学
8 . 政治社会学
9 . 女性研究
10. 社会心理学
11. 劳动社会学
12. 宗教社会学
13. 社会调查与研究方法
14. 教育社会学
15. 社会政策
16. 福利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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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士考试科目 |
1-3、14方向
①英语、日语任选一门
②社会学理论
③ 社会学研究方法
4-13、15、16方向
①英语
②社会学理论
③社会学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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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博复试科目 |
复试
(1)根据素质审核与初试结果,择优确定复试候选人。
(2)复试由招生院系安排,时间一般在4月上、中旬。复试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申请人应向复试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3)对于经过初试和复试仍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我校将进一步组织复试。
(4)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待确定后通知。
备注:本学院拟招收本校硕博连读生8人。应试生复试权重为50%。 |
| 考博参考书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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