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方向 |
01 中国法律制度史
02 中国法律思想史
03 西方法律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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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或 202-俄语 、 203-日语 、 244-德语(外)(多选一科目)
614 综合A(含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
809 综合B(含民法总论、刑法总论) |
复试科目、复试参考书 |
复试笔试科目: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和行政诉讼法学
参考书:
《刑事诉讼法》,孙长永主编,法律出版社2012年。
《民事诉讼法》(第五版),江伟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五版),姜明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
同等学力加试:
1.国际法
2.中国法制史
参考书:
《国际法》王铁崖主编,法律出版社2012年。
《中国法制史》(第二版),曾宪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
备注:
1. 法学院 共招收: 252名 硕士研究生 ,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 110名
2.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等专业学位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跨学科报考。 |
参考书目、参考教材 |
614-综合A(含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
考试目的和要求
法理学着重考察法科考生对法的一般原理、基本规律、核心范畴、重点知识的理解和把握情况,包括对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及其范围、性质的了解,对法的概念及特征、法的起源及历史、法的渊源及效力、法的价值、法与社会、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程序、法律方法的理解与把握情况,对法治国家和法治理念以及与之紧密攸关的立法、守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等法的运行环节的理解与把握情况等等。
809-综合B(含民法总论、刑法总论)
考试目的和要求
考察学生对民法调整对象、渊源、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主体、民事权利客体及民事权利变动基本知识的理解运用能力、综合归纳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科研能力。 |
更多研究方向 |
0暂不招生 |
更多考试科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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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复试科目参考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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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参考书目、参考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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