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方向 |
01 法律方法论
02 中国法律思想史
03 法律逻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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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
101 -- 思想政治理论
201 -- 英语一 或 203-日语 、 244-德语(外)(多选一科目)
614 -- 综合A(含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
809 -- 综合B(含民法总论、刑法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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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科目、复试参考书 |
复试科目:法理学
复试面试内容:专业综合和外国语口语测试。面试分专业进行。
同等学力加试:
1.国际法
2.中国法制史
加试:无学士学位(不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国际法》、《中国法制史》
备注:
1. 威海分校 共招收: 320名 硕士研究生 ,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 188名
2.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等专业学位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跨学科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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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参考教材 |
244-德语(外)
考试的总体要求
研究生入学二外德语考试旨在考查考生对德语基础词汇、基础德语语法的掌握情况,考察考生德语阅读理解、德汉翻译和德语写作的基本能力。以上能力要求达到德语中级水平,相当于大学德语四级水平。
614-综合A(含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学)
考试目的和要求
法理学着重考察法科考生对法的一般原理、基本规律、核心范畴、重点知识的理解和把握情况,包括对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及其范围、性质的了解,对法的概念及特征、法的起源及历史、法的渊源及效力、法的价值、法与社会、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程序、法律方法的理解与把握情况,对法治国家和法治理念以及与之紧密攸关的立法、守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等法的运行环节的理解与把握情况等等。
809-综合B(含民法总论、刑法总论)
考试目的和要求
考察学生对民法调整对象、渊源、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主体、民事权利客体及民事权利变动基本知识的理解运用能力、综合归纳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科研能力。 |
更多研究方向 |
030100 法学
01 法学理论
02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3 刑法学
04 交叉法学 |
更多考试科目信息 |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614 法学一
④809 法学二 |
更多复试科目参考书信息 |
笔试:法学综合测试(法理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
面试:专业综合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不指定参考书目 |
更多参考书目、参考教材 |
614 法学一
考试内容:
法理学
宪法学
行政法学
809 法学二
考试内容:
民法总论
刑法总论
学姐推荐教材
614 法学一
张文显《法理学》
许崇德《宪法》
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809 法学二
高铭暄《刑法学》
梁慧星《民法总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