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方向 |
29钢琴演奏(10人)
30钢琴伴奏(3人)
31手风琴演奏(1人)
32电子管风琴演奏(2人) |
考试科目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716中、西音乐史
④811和声与曲式分析 |
复试科目、复试参考书 |
29钢琴演奏
专业考试要求:
⑴两首练习曲,其中必须包括一首肖邦练习曲(肖邦练习曲请选择Op.10 No.1、 2、 4、 5、 8、 12;或者Op.25 No.6、 8、 10、 11、12其中的一首),另一首选自其他作曲家作品;
⑵一套古典奏鸣曲(包括舒伯特的奏鸣曲);
⑶一首巴赫的前奏曲与赋格(要求三声部以上);
⑷一首大型浪漫派独奏乐曲(不少于十分钟);
⑸一首近现代作品。
注:①曲目总时间不少于50分钟;②复试报名时须提交完整详细的演奏曲目及演奏时间;③所有乐曲应为独奏作品,背谱演奏,考试时由考生现场抽签决定具体考试曲目,由主考官决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31手风琴演奏
专业考试要求:
⑴练习曲一首(可选择根据肖邦钢琴练习曲改编的或音乐会练习曲以上程度的练习曲);
⑵乐曲两首(具有较高程度的、不同音乐风格、多乐章的、近现代中、外乐曲均可);
⑶复调作品,可选择根据巴赫《平均律钢琴曲集》改编的赋格一首。
30钢琴伴奏
专业考试要求:
⑴肖邦练习曲一首(除Op.10 No.3、6、9;Op.25 No.1、2、7以外);
⑵一首巴赫的前奏曲与赋格(要求三声部以上);
⑶选自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钢琴奏鸣曲的奏鸣曲式的快板乐章一首;
⑷中、大型独奏乐曲一首(不少于8分钟);
以上四项独奏作品演奏时间不少于20分钟;
⑸自选不同语种(含中文)的与声乐合作的作品三首,其中必须包含外国歌剧或宗教咏叹调、欧洲浪漫主义时期艺术歌曲各一首,合作歌唱者自带;
(6)现场抽签演奏声乐作品(伴奏部分)一首。
32电子管风琴演奏
专业考试要求:
⑴巴赫六首管风琴三重奏鸣曲(BWV525-530)其中任选一首,演奏其第一乐章或第三乐章(必须背谱演奏);
⑵电子管风琴大型作品一首(古典、浪漫、近现代、流行均可);
⑶电子管风琴中国作品一首;
⑷本人改编创作作品一首(时间为5分钟以上,需提交乐谱,一式五份);
⑸即兴演奏能力测试:根据给出的动机或完整旋律进行现场即兴演奏(演奏时间为四分钟以内)。注意事项:即兴演奏采用动机或完整旋律事先不通知考生,考前20分钟的试奏和准备时间。
注:以上研究方向
⒈专业面试内容:⑴主修专业基础理论知识;⑵与主修专业相关的问题;⑶表演艺术基本常识。
⒉考试时由考生现场抽签决定具体考试曲目,或由主考官决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考试需要的伴奏、协奏及CD、磁带等音响资料由考生自理。
备注:
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
915中外音乐作品听辨
926视唱练耳 |
参考书目、参考教材 |
716中、西音乐史
东方音乐史
古代音乐史部分,近、现代及当代音乐史部分
西方音乐史
⒈古代希腊和罗马音乐⒉中世纪音乐⒊文艺复兴时期音乐⒋巴罗克时期的音乐⒌古典主义时期音乐⒍浪漫主义音乐⒎20世纪音乐
811和声与曲式分析
和声
⒈为旋律配和声:在近关系调转调的范围内。
⒉分析古典乐派时期的音乐作品或作品片断的和声进行及简述其和声语言的运用特点等。
曲式分析
⒈理论部分
考试方法:名词解释、填空、问题解答。
范围:音乐基本表现手段、音乐发展手法、各种曲式的特点及相互比较 、与作品分析有关的和声问题、与作品分析有关的题材和体裁(详细范围见参考书目)。
⒉分析部分
范围:一部曲式到快板乐章的奏鸣曲式(详细范围见参考书目)。 |
更多研究方向 |
135101音乐
40钢琴演奏 13人
41钢琴伴奏 5人
42手风琴演奏 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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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考试科目信息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716中、西音乐史④811和声与曲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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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复试科目参考书信息 |
40方向:
一、钢琴演奏
1.专业考试 ⑴练习曲 2 首,其中必须包括 1 首肖邦练习曲(Op.10 No.1、 2、 4、 5、 7、8、10、11、12 或 Op.25 No.4、5、6、8、 10、 11、12 其中一首),另一首练习曲选自其他作曲家(考试时抽取其中 1 首演奏); ⑵古典奏鸣曲 1 首(包括舒伯特的奏鸣曲),考试时抽取其中一个乐章演奏; ⑶巴赫《十二平均律》1 首(三声部及以上); ⑷乐曲 2 首,其中包括浪漫派大型独奏乐曲(10 分钟左右)和近现代作品(时间不少于 5 分钟) 各 1 首,考试时抽取其中 1 首演奏。
2.专业面试 ⑴主修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⑵与主修专业相关的问题; ⑶表演艺术基本常识。
注:复试报名时须提交完整详细的演奏曲目及演奏时间,所有乐曲均应为独奏作品且须背谱演奏。 考试时由主考指定表演部分或完整曲目。
41方向:
三、钢琴伴奏
1.专业考试 ⑴肖邦练习曲 1 首(除 Op.10 No.3、6、9 和 Op.25 No.1、2、7 以外); ⑵巴赫《十二平均律》1 首(三声部及以上); ⑶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钢琴奏鸣曲的奏鸣曲式快板乐章 1 首; ⑷中、大型独奏乐曲 1 首(8 分钟左右); ⑸自选不同语种(含中文)的与声乐合作的作品 3 首,其中须包含外国歌剧或宗教咏叹调、浪漫主 义时期艺术歌曲各 1 首,合作歌唱者由考生自理; ⑹现场抽签演奏声乐作品(伴奏部分)1 首。
2.专业面试
⑴主修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⑵与主修专业相关的问题; ⑶表演艺术基本常识。 注:专业考试中(1)—(4)均须背谱演奏。考试时由主考指定表演部分或完整曲目。
42方向:
二、手风琴演奏
1.专业考试 ⑴练习曲 1 首(申德洛夫音乐会练习曲程度); ⑵乐曲 2 首(为巴扬或手风琴原创的不同风格的自由低音作品,其中包括 1 首抒情性乐曲和 1 首炫 技性作品); ⑶巴洛克时期作品 1 首(如法国组曲、英国组曲、德国组曲、平均律、管风琴作品等)。
2.专业面试 ⑴主修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⑵与主修专业相关的问题; ⑶表演艺术基本常识。
注:复试报名时须提交完整详细的演奏曲目及演奏时间,所有曲目均应为独奏作品且须背谱演奏。 考试时由主考指定表演部分或完整曲目。考试所需钢琴伴奏由考生自理。 |
更多参考书目、参考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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